俱 乐 部

俱乐部性质

本俱乐部是由前国家队队员田子超注册的群众性体育运动组织,目的是让有一定乒乓球素养的人们有一个交流切磋的平台,让想通过乒乓球走向国外的球员有一个和欧洲的俱乐部和体育经纪人接触的机会,通过训练和比赛,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技术水平,并且不遗余力地宣传和推广乒乓球运动,使中国的国球走向世界。

俱乐部的形式

本俱乐部采取会员制形式,可以以个人的身份参加,也可以以学校或其他俱乐部的形式加盟。

海外培训部:年龄22周岁以下,并有意在海外发展的球员为主,每年根据情况组织数次海外培训与比赛,并邀请欧洲主要的乒乓球俱乐部的经理和相关的体育经纪人参加。

俱乐部宗旨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崇尚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 广泛团结乒乓球爱好者和工作者,在全国范围内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开展。
3. 为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园地。

 

球 队

性质

球队是俱乐部运动水平的最高代表。是俱乐部进行对内、对外交流的重要机构。

构成

1. 领队。负责球队的对内组织、对外联系。
2. 总教练。由田子超兼任。负责对球员的技术指导。
3. 队医。负责球队队员的身体方面的保健
4. 队员。由专业队的现役或退役队员或高水平业余队员组成。

职责

1. 球队各成员应通过指导、陪练等方式帮助其它会员提高乒乓球运动水平。
2. 参加各种业余乒乓球赛事以及俱乐部组织的对外联谊赛,并力争好成绩为俱乐部增光。

会 员

会员资格

1. 拥护本俱乐部章程及其它各项规定。
2. 热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
3. 有乒乓球运动基础。俱乐部原则上暂不接收初学者入会。
4. 有集体责任感,愿意为俱乐部和其它会员服务,能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5. 本俱乐部的活动经费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因此会员必须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入会

1. 申请。凡符合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资格的乒乓球爱好者,不分年龄、性别、信仰,均可领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采用统一的格式,可向委员会索取。)
2. 入会考核。常委会将在申请提出十天内给予回复。申请人根据常委会的通知参加入会考核,考核内容由俱乐部通知。

退会

本俱乐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退会处理:
1. 会员本人申请退会的;
2. 会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3. 会员有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行为经执委会决定除名的;
4. 会员拖欠会费。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2. 善用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参加俱乐部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4. 尽力完成俱乐部委托的(通常是来自常委会的)任务。
5. 提供乒乓球技术帮助(通常指对水平较低的会员)。
6. 按规定交纳必需的费用。

开除

对于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其它各项规定的会员,会员会有权决定将其开除出会。

 

会员的费用

正式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俱乐部保证合理使用会费。

费用构成
会费
会费为每人每年100元,按照自然年的方式计算,作为俱乐部基金的一部分。
俱乐部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A. 会员证、会旗、会徽的设计与制作费。
B. 俱乐部网站建设维护费。
C. 俱乐部组织各项活动时的必要费用,如联络费、交通费等。

特殊情况的处理
会员退会时,俱乐部将不退会费。